國土計畫公告 農地總量81萬公頃
高雄市國土計畫今公告實施,圖為農業發展功能區分地的美濃。(高雄市都發局提供)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全國各縣市國土計畫昨天公告實施,內政部表示,其中農地總量為81萬公頃,符合國內糧食安全需求,地方應於4年內依法完成第3階段國土功能分區圖的公告。
內政部表示,第1階段的「全國國土計畫」內政部已於2018年4月30日公告實施,除台北市、嘉義市、金門縣、連江縣因土地均屬都市計畫及國家公園,依法免擬國土計畫外,其餘18個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最遲均應於昨天公告實施第2階段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
農地維護總量部分,內政部表示,18個縣市的宜維護農地總量為81萬公頃,符合「全國國土計畫」明定國內應維持供糧食生產的農地資源面積74至81萬公頃總量,亦符合國內糧食安全需求。
內政部表示,為充分考量原住民族傳統慣習,原鄉地區得依部落實際發展情形,將既有建築用地及建物分布範圍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以落實國土計畫法宣示尊重及保存原民傳統文化、領域及智慧的規劃基本原則。
內政部強調,依照國土計畫法規定,未來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每5年即可因應實際發展情況辦理通盤檢討,絕非外界傳言國土計畫過於剛性無法檢討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