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放寬規定/傳承中藥行 有條件合法接班
2019/09/01 05:30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中藥房的繼承問題有解!衛福部公告,在中藥房從事兩年以上輸入、輸出、批發、零售業務者,經申請並修習一定時數的中藥課程後,即可繼承並經營中藥房,並可擔任負責人。
2年從業經驗+修習課程
早期列冊中藥商、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的中藥從業人員,可繼續開設中藥行並販售中藥,不過後續藥事法規定,若沒有藥師或藥劑生資格者,就無法經營中藥房,這是現在中藥業者傳承的困境。
根據統計,到去年底止,約有八六五七家中藥房。許多老字號中藥房負責人年紀漸大,擔憂經營一輩子的藥房無法傳承給下一代,去年底集結到衛福部前抗議,要求衛福部提出配套措施,讓有意開設中藥房的人能取得販賣中藥的資格。
衛福部公告,今年八月卅日前在中藥房有兩年以上經營經驗、修習過一定中藥課程者,可申請成為原地址中藥房接班人。衛福部中醫藥司司長黃怡超說,這像是替中藥房「上葉克膜」。
雖然依現行藥事法規定,有藥師資格者可經營中藥房,但據了解,有藥師資格者很少數會選擇經營中藥房,而是選擇開設西藥藥局,若有意經營中藥房、但沒有藥師資格者,就無法取得經營中藥販售業務資格。
黃怡超說,新規定公告後,申請人準備申請書、從業兩年以上證明、從業事實文件,再檢具一六二小時的中藥課程證明文件,向地方衛生局申請,經查核後,就可核准在「原商號和地址」繼續經營中藥房販賣業務。
衛福部也宣布,未來將推動藥事法修法,希望經過國家考試,新增一類中藥販賣專門技術人員,讓有意從事中藥販賣業務者透過考試取得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