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輪擱淺漏油 面臨300萬重罰
「勝利輪」漏油污染海洋,嘉義縣環保局將開罰。(嘉義縣環保局提供)
〔記者蔡宗勳/嘉縣報導〕嘉明海運公司所屬「勝利輪」八月一日在布袋商港擱淺至今,期間兩度發生漏油污染事件,嘉縣環保局將依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定分別開罰,可處卅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兩案合計最高可處三百萬元罰鍰。
嘉明海運的貨輪去年和今年在布袋商港發生意外,去年遭嘉義縣環保局罰款卅萬元,是嘉義縣唯一一次,今年至今也無其他海洋污染漏油開罰。
「勝利輪」八月一日擱淺後,環保局擔心重演漏油污染事件,要求船公司在「勝利輪」周遭做好緊急應變措施,防止漏油溢出擴散,但八月二日發生柴油外漏事件,才緊急處理完畢,三日又出現溢壓油洩漏,嘉義縣環保局長張根穆強調,已依海洋污染防治法寄發給船公司陳述意見書,待陳述意見後開罰。
臺灣港務公司布袋管理處處長謝診安指出,昨和船公司開會,限期在九月三日前將沈船清除完畢,若無將依違反商港法處罰,因船公司表示上週因颱風海象不佳無法作業,要求展延,已要求該公司提出具體處理流程與所需時間再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