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家變再起/ 田再庭控掏空11億 王明玉提告
〔記者蕭宇涵/台北報導〕民間全民電視台四月二日召開臨時股東會,改選董監事,原任總經理王明玉當選新任民視董事長,前董事長郭倍宏的挺郭派勢力幾乎全面退出董事會。不過民視榮譽董事田再庭昨日偕前董事陳廷鼎、前監察人李素真、會計師張福淙召開記者會,指控王明玉透過「北京永展」、「富冠全球」等案十年間搬走民視逾十一億元,民視高層內訌尚未止息。
王明玉昨日也發聲明表示,「意圖以誹謗本人名譽為目的召開記者會,對此,本人當對田再庭先生等人提出相關民、刑事訴訟,以維本人清譽。」
盜蓋田印章? 王︰無從主導
張福淙指出,王明玉成立人頭公司「富冠全球」,在二○○九年將原資本額一億元的民視文化增資四億,再轉借款給「富冠全球」,迴避三萬多名股東監督。陳廷鼎則指控,王明玉十年內偽蓋田再庭的印章,由民視文化陸續無擔保轉帳一四三筆現金,總金額超過十一億元。
王明玉則在聲明中駁斥:「本人自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一日民視開播以來,均僅擔任副總經理一職,關於公司重大決策,須由常務董事會做成決議後,交由相關部門執行,本人根本無從主導,更遑論掏空十一億元公司資產。」
富冠案在二○一七年時,就由民視監察人陳清福旗下的全青公司委託律師黃明展對王明玉、田再庭提出告訴,田再庭也曾為此遭提訊,昨陳廷鼎以「王明玉這期間都是背著田董事長拿印章去蓋,田董事長直到北檢提訊時才知道有富冠的存在。」作為解釋。
不過富冠案在檢察官調閱相關帳冊後,認為與背信罪構成要件不符,加上陳清福於四月十六日撤告,檢察官以罪證不足等理由,不起訴王明玉、田再庭。張福淙稱:「黃介入此案卻又當選副董,違反律師倫理。」陳廷鼎則表示:「會按鈴申告,也向財政部提出檢舉。」
黃明展昨反擊:「此案為非告訴乃論,即使撤告也不能撤回,是檢察官調查後決定不起訴。」他也自清,自己是民視廿一個董事選出來的副董事長,「不是王明玉選的」。
陳廷鼎也控訴,民視投資的「台北永展」在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間,分發民視文化九千三百三十萬元收益,遭王明玉等人挪用,「北京永展」向民視文化借貸的三千兩百七十萬元由王明玉等人簽核,至今也未歸還。
王明玉聲明回應,兩案均係大約十年前、經民視常務董事會做成決議後,交相關部門執行之案件,當時董事長為田再庭先生,「永展案本人並未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