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條款初審通過 出租場地未投保可撤照
2017/10/12 06:00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八仙塵爆事件逾2年,為改善憾事發生後責任歸屬爭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初審通過「發展觀光條例修正草案」,規定辦理活動、出租場地業者,若未依規定分級投保,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另外,導遊考試也將改為交通部自辦,旅遊業者與旅客訂契約,則可以電子簽章形式為之。
立委鄭運鵬指出,本次修法有三大重點,首先是旅行業及旅客簽訂旅遊契約,未來得以電子簽章形式節省成本;第二,民宿、旅館、觀光遊樂業等業者,若有詐欺旅客、損害國家利益等行為,情節重大者可勒令停業、撤照。觀光旅遊業者若主辦大型活動、出租場地,都有分級投保的責任。
鄭運鵬也說,服務東南亞客的導遊人數、量能較日本客偏低,因此導遊考試自2019年起,將由國考改為交通部自辦考試,以因應大量新增的旅客,提供重點發展國別、語言別旅客的導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