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假須附沾血試紙 業者罰10萬
2017/10/12 06:00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女員工請生理假,雇主竟要求拿試紙沾經血來佐證!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昨天公布,位於中和區的「至佳電子」要求女員工請生理假時,必須用試紙沾經血查核,並拍照做為請假依據,否則只能請特休假或事假,這種違法形態前所未見。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雇主明顯違法,決議處罰最低罰額2萬元的5倍、從重裁罰10萬元。
勞工局表示,「至佳電子」被約談時反駁,工作規則明定請生理假不需檢附證明文件,沒有試紙仍可請假;但申訴員工指證歷歷,並有電話錄音佐證,公司主管明確要求請生理假的女員工當天仍需到公司,以確認是否身體不適到無法工作的程度。也有兩名在職員工佐證,「沒有試紙就無法請生理假,必須改請特休假或事假」。
雇主不可要求提相關文件
記者昨天多次致電「至佳電子」,總機人員都以承辦人無法接電話回應。勞工局就業安全科科長陳兆年說,為使生理假的設置符合維護女性受僱者身體健康意旨,雇主不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業者已明顯違反規定,加重裁罰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