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婦人女兒:「為了照顧媽媽 29歲還不敢談戀愛」
宜蘭市失能老人隔著廁所鐵窗向外求救。(民眾提供)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宜蘭市失能老人隔著廁所鐵窗向外求救案,肇因於家人無力負擔高額安養費用,託置於非法安養機構。五十八歲張姓婦人的女兒哭著說:「為了照顧相依為命的媽媽,我二十九歲還不敢談戀愛。」
張小姐在飯店擔任房務,她說,九年前媽媽肺炎,接受緊急手術,雖撿回一命,從此生活無法自理,需坐輪椅,有時會出現癲癇。
張小姐月薪兩萬六千元,因為奶奶留有不動產,不能申請低收入戶,必須獨力負擔所有支出,有立案的安養機構,每月兩萬三千到三萬元,她負擔不起,為節省開銷,才委託收費較低廉的官姓業者照顧,一個月只要一萬多元。
張婦另兩個女兒已出嫁,留下張小姐跟媽媽相依為命。張小姐說,照護媽媽的工作相當沉重,但血濃於水,親情支撐她要走下去,「媽媽生我養我,當然要好好照顧她」。
另名失能的藍姓老翁獨身,領有輕度殘障手冊,有失智狀況,又是低收入戶,曾由堂弟照顧,但堂弟家裡另有年邁長輩要扶養,十幾年前把他送往官女開設的養護院,養護院關門又被接回來。最近因家裡有事,送去給官女短期照顧;老翁親屬說,先前跟許多機構接洽,都被告知公費安置床位已滿,他們求助無門。
宜蘭縣衛生局回應,經評估若符合資格,可透過長照所協調安排入住,家屬所指床位已滿說法,還要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