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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沒大人 學生遭霸凌 老師判拘

學童的脖子遭同學持名牌繩勒頸,留下傷痕。(資料照)

學童的脖子遭同學持名牌繩勒頸,留下傷痕。(資料照)

2017/08/29 06:00

〔記者王定傳、張安蕎、何玉華/新北報導〕擔任新北市板橋何嘉仁補習班的柯姓安親班女老師,因胸悶走出教室透氣,卻因擔心櫃檯人員擺臉色給她看,沒請人幫忙看護。不料,教室內五名年約七、八歲的學童,竟趁機以名牌繩勒脖等手段聯手霸凌八歲賴姓學童。新北地院認定,柯女讓學童獨留在教室長達十五分鐘,她的不作為與男童受傷有因果關係,依業務過失傷害判拘廿日,易科罰金兩萬元。

男童遭勒頸、毆打 家長怒提告

一○四年十一月五日下午五時許,柯女因胸悶離開教室,到逃生梯陽台處深呼吸。期間,江姓學童不想要賴童參與遊戲,要求其他學童驅離他,五名學童竟毆打、推擠、搖晃椅子、甚至拿名牌繩綑綁方式霸凌賴童,導致他皮膚及皮下組織及其他特定局部感染、胸壁挫傷,並引發急性支氣管炎。

十五分鐘後,柯女進入教室,霸凌賴童的五位學童才停手。家長知悉後提告,少年法院將這五名學童裁定訓誡,柯女則被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審理時,柯女堅稱無法預見學生會打架,而且她回到教室後馬上制止、關心,並通知家長,她哽咽說:「我覺得很冤枉,但我知道離開教室就是不對,請法官從輕量刑!」

法官調查,柯女對學生有管理、保護、照顧、教導責任,並應注意學生在教室內活動安全,且補習班已規定「教師勿單獨留置學生於教室、教師也勿隨意離開教室」,此外,柯女當時若有請求支援,可有效防止學童打架、或於打架時立刻制止,減低傷害,因此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她拘役廿日,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市教育局︰已口頭糾正業者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副局長黃靜怡表示,教育局在案發時已口頭糾正業者,要求在三個月內改善管理方式,安親班承諾加裝監視器,並安排施暴者與受害學生接受心理輔導。

記者昨晚致電板橋區的何嘉仁補習班,但無法取得具體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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