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時喬不攏 醫師納勞基法恐生變
住院醫師新工時指引8月雖已上路,但這比勞基法規定的工時多太多,勞動部不同意納入勞基法。圖為醫師於院內做教學示範。(資料照,記者吳亮儀攝)
〔記者吳亮儀、吳柏緯/台北報導〕蔡英文政府政見將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但衛福部和勞動部協商,由於工時喬不攏,可能改成先修「醫療法」以保障權益,但納入勞基法可能生變。
勞動部認為工時仍太長
勞基法規定,一般勞工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連加班一日工時不能超過12小時。
衛福部的住院醫師新工時指引則訂定單週88小時降為80小時,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小時,但這比勞基法規定的工時多太多,勞動部不同意納入勞基法後還這樣規範,導致雙方協商卡關。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可以努力降低工時,但最大問題在於連續工作只能12小時,「醫療不可能用12小時維持整個體系」。
可能改成先修「醫療法」
石崇良說,若和勞動部談不攏,備案是修醫療法,將勞基法規範工作契約、退休制度、職業傷害等權益都放進法裡,將受僱醫師應該被保有的權益都納入,僅工時還要協商。
石崇良說,醫療法修正草案最快年底出爐,明年送入立法院,希望以漸進式方法降低醫師工時。
對此,勞動部強調,醫師的工作性質特殊且與病患就醫權益息息相關,因此對於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一事,目前就工時及醫療制度等事項持續與衛福部討論,未來也將持續協助衛福部,盡速完成法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