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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咖啡專用可分解塑膠袋 明年恐收費

環保署舉行「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修正草案公聽會。(記者楊綿傑攝)

環保署舉行「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修正草案公聽會。(記者楊綿傑攝)

2017/04/26 06:00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限塑政策再擴大,未來生物可分解塑膠袋也須付費才能取得,目前便利超商買咖啡時會提供的塑膠袋也包含在內,估計一年超過四億個。業者大喊對環境較友善的生物可分解塑膠袋也同樣被扼殺,呼籲應參考國際經驗,建立生物可分解標章。

限塑管制商家擴大到14類

環保署去年底提出擴大限塑規劃,將原有管制七大類商家擴大到十四類、共約十萬店家,增加包括藥局、藥妝店及美妝店、醫療器材、3C相關業者、書籍及文具業者、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業等,擬明年元旦起實施。

昨舉行修正草案第二次公聽會時,將原有不得免費提供含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或聚氯乙烯(PVC)等成分製成,且厚度達○.○六公釐以上的購物用塑膠袋,擴大到所有材質購物用塑膠袋均須付費,厚度則由業者自行選擇,意味著生物可分解塑膠袋也將納入管制。

環保署表示,目前使用生物可分解塑膠袋較大宗的包括里仁門市以及超商咖啡;業者估計一年就用掉超過四億個。

業者批納管不合理 應建立標章

許多傳統塑膠袋業者表示,感到塑膠袋被污名化,塑膠袋從來都不是一次性,只是政府沒有完善回收機制,也沒宣導民眾正確使用觀念,現在要限制,將影響業者生計,希望政府提出補貼配套措施。

生物可分解袋業者、宏力生化經理王舜弘說,獲得認證的生物可分解塑膠袋,在一般環境下六個月就可分解,且無毒性,但跟PP、PE等比起來,成本相對高,被商家採用機率低,環保署以一句民眾不容易分辨,就一起納入管制,並不合理。

縣市可限制3類商店賣兩用袋

環團則要求更擴大限塑範圍,也呼籲政府應盡速將服飾業、餐館納管,甚至是紙袋,只要是生命週期短的包材都應納管。

此次預告也包括有隨袋徵收垃圾費的地區,得提供專用垃圾袋為購物用塑膠袋,未來也修正為該縣市可限制量販店、超商及便利商店等三大類商店,購物用塑膠袋應為兩用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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