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越野機車擅入火炎山 5男被送辦
5輛越野機車沿著沖蝕溝中的卵石流往上騎。(警方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台中市一名四十歲陳姓男子喜愛越野機車運動,他透過網路社群平台號召同好,進入火炎山自然保留區內馳騁,破壞區內自然狀態,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接獲林務局通報,循線通知陳男等五人到案說明,訊後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送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表示,苗栗三義火炎山是台灣南、北氣候的分水嶺,因大安溪溪水的切割,加上侵蝕、崩塌作用,形成壁立山峰、礫石層、卵石流、地下伏流等特殊地形景觀。
陳男看上火炎山山壁的陡峭,認為是具挑戰度的越野場域,今年一月四日在網路社群平台號召越野機車同好,約定一月八日前往尋求刺激,當天除了陳男,還有來自新北市的四十三歲林姓、卅九歲杜姓、四十一歲曾姓男子及住台中的四十歲外籍人士。
五人為避免被登山客及巡守隊發現,清早六點進入火炎山自然保留區第三條沖蝕溝,五輛越野機車沿著沖蝕溝中的卵石流往上騎,沿途破壞卵石流的自然狀態,且機車機油外漏,油漬也污染沖蝕溝卵石。事後,陳男將全程騎乘越野機車的影片,張貼在社群平台上炫耀,並留言「我有叫警察到出口攔截…,沒遇到嗎?」
警方循線通知五人到案,五人都坦承入內騎車,但辯稱不知道自然保留區要申請核准才能進入。陳男對留言所稱「我有叫警察到出口攔截…,沒遇到嗎?」辯稱是與朋友開玩笑。
陳男等人行為已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警方訊後將陳男等人依法送辦,任意進入自然保留區者,可罰三到十五萬元。若任意改變自然保留區或破壞其原有自然狀態者,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