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宿旅館發生意外 投保金額將提高
未來民眾投宿旅館時,若不慎發生傷亡意外,將更有理賠保障。(本報資料照)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未來民眾投宿旅館時,若不慎發生傷亡意外,將更有理賠保障!
交通部近日公告「旅館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訂旅館業應投保的責任保險最低投保金額,將每名住宿客人身體傷亡提高為三百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提高為一千五百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也提高為每年三千四百萬元,藉此加強旅客入住旅館期間的保障。
觀光局表示,修正條文已與各旅館公會討論,將自十月七日起實施。
此外,近年來住宿型態多樣化,提供旅客不同住宿體驗,本次公告也簡化申請設立旅館的登記要件;同時修訂未來旅館經營場所不必再必要設置門廳、物品儲藏室,僅需設置旅客接待處、客房、浴室即可。同時為使民眾知悉住宿旅館之合法性,避免入住未合法旅館,也新增條文,要求旅館業未來刊登住宿廣告時,皆應載明旅館業登記證編號。
能否獲得理賠 保險公司認定
台北市旅館公會理事長邱樂芬指出,當旅客不幸在旅館內發生傷亡意外時,業者都會在依據觀光局規範給予一定的投保,但是否能夠獲得理賠,是由保險公司來認定;例如,倘若旅客不慎在旅館浴室摔跤、熱水燙傷等事故而受傷,保險公司會依據其專業來判定,決定理賠與否和金額。
不過,邱樂芬說,旅館業是服務業,希望給予旅客安心的感覺,額外給予關心、探視等,業者都會自行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