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嚴管電力空污排放 駁台塑捐1.5億混淆視聽
雲林縣府訂定全國最嚴電力設施排放標準,六輕影響最大。(記者林國賢攝)
〔記者林國賢、陳燦坤、陳炳宏/綜合報導〕雲林縣於明年四月將實施全國最嚴格的「電力空污排放標準」,雲林縣副縣長張皇珍昨強調嚴加管制污染排放,捍衛環境、民眾健康,縣府責無旁貸,台塑不應混淆視聽,指稱剛支付一億五千萬元電力促協金給縣府,反而傷害企業形象。
雲林縣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雲林是全國空氣污染最嚴重地區之一,其中電力設施使用高硫份生煤與石油焦做為發電燃料,產生硫氧化物、氮氧化物,轉換成細懸浮微粒(PM2.5)是主要污染源之一,縣府嚴格管制電力設施污染排放,是為了降低空氣污染。
副縣長張皇珍表示,「電力空污排放標準」於二○一三年制定,先後舉辦二場公聽會,去年七月送環保署核定,今年九月環保署核定,法律程序完備,對象涵蓋縣內所有固定污染源,並非針對台塑六輕廠。
張皇珍強調,台塑以電力促協金綁空污排放標準,完全是牛頭不對馬嘴,企圖混淆視聽,不僅傷及自身企業形象,同時損害縣府與台塑企業間互信基礎。
電力促協金原本就是「欠縣民的錢」
雲林縣建設處長蘇孔志表示,電力促協金原是台電為鼓勵地方協助電力設施建設,在購電時提撥相關比例回饋金,台塑麥寮電廠自一九九九年商轉至今,並未將廿四.九億促協金回饋縣民,經協商去年同意分四年每年先回饋一.五億,這原本就是「台塑欠縣民的錢」,不能拿來與電力排放加嚴標準綁在一起。
台塑六輕麥寮管理部指出,遵照經濟部指示捐促協金盡力幫助縣府推動各項社會福利,就是期待與縣府建立良好互動;縣府提高電力空污排放標準,台塑有信心辦到,但希望全國統一標準,建議由環保署立法訂定。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空污法裡原本就提供地方政府可以自訂加嚴的空污標準,以台塑集團的規模,空污減量應該可以比標準做得更好,他們絕對有這樣的能力與技術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