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比價 PChome判賠63萬元
2014/04/07 15:4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知名購物網「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2008年於網路刊登比價廣告,指燦坤促銷價的價格並非最低,種類也較少。燦坤因而向法院提告求償1千萬元,最高法院今判決PChome必須賠償燦坤63萬元確定,並在自家網站刊登澄清啟事。
燦坤指控,PChome於2008年4月間舉辦「會員招待會」,在活動網頁上刊登不實「比價廣告」,該網頁稱燦坤沒有賣LG變頻洗衣機、大同22吋液晶電視等產品,使消費者誤認燦坤商品少,還以不實比價讓消費者誤認燦坤商品較貴。
燦坤先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公平會調查後,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罰PChome20萬元。但燦坤指出,PChome並沒有立即移除廣告,於是向法院提告,求償1千萬元,並在媒體刊登判決主文。
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定PCHOME「比較廣告」不實,侵害燦坤商譽,判賠償63萬元,並在PCHOME購物網首頁刊登4天啟事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