鯉魚潭溺斃事件檢討8》天鵝船花蓮無自治條例?縣府:鯉魚潭歸縱管處管理
2026/03/29 21:24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
鯉魚潭的天鵝船屬於非動力浮具,原由「花蓮縣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與檢查標準作業程序」管理,但縣府去年6月廢除規定,加上縱管處調不到船隻的安全檢查資料,因此18家業者被處暫停營業,業者陳情生計受影響,縣府則推給縱管處。(記者花孟璟攝)
花蓮在今年農曆年發生無動力的天鵝船翻覆,造成9歲童喪生,但花蓮縣府卻在去年6月廢止「花蓮縣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與檢查標準作業程序」,縱管處要求縣府訂定載客小船自治條例,但縱管處卻爆,縣府拿不出腳踏船安檢資料,顯然長期沒有依作業程序進行安檢。
針對外界撻伐,花蓮縣府觀光處卻表示,縱管處的要求沒有法源依據,因為依發展觀光條例,鯉魚潭水域主管機關應該是縱管處,縣府只需負責商業登記。
交通部觀光署縱管處認為,縣府在2007年訂定的《花蓮縣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與檢查標準作業程序》,將水上腳踏天鵝船列為浮具,檢查、丈量、註冊及給照都由該作業程序管理,今年意外發生後,縱管處要求縣府及業者拿出定期檢查合格資料,卻發現縣府觀光處拿不出來,且自去年6月廢止後,至今沒有訂定新的自治法規來銜接,因此在船隻安全疑慮未解除前,依法暫停天鵝船水上活動。
縱管處指出,依照權責劃分,載客小船及浮具等業者的商業登記、浮具的安全檢查及小船業者的營業登記主管機關為花蓮縣政府、船舶(含小船)設備安全檢查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航港局,而縱管處為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及場域主管機關,就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如水上腳踏車、立式划槳及獨木舟等)的「活動」及水域使用「秩序」進行規範與管理。
花蓮縣府觀光處表示,花蓮鯉魚潭水域在交通部成立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時,該水域就由縱管處納管,負責該區域內各項活動的許可、安全巡查、救生員配置及業者投保等監督管理責任,因此去年縣府廢止該作業程序為合理、合法。
觀光處強調,縱管處要求縣府要訂定載客小船營運管理自治條例,但於法無據,因為鯉魚潭水域主管機關為縱管處,依照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水域遊憩管理的禁止、限制事項本來就是主管機關負責,縣府只負責發商業登記,並非營運許可,只強調將「持續與中央主管機關保持橫向聯繫」及跨機關合作、聯合稽查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