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查獲走私禽流感疫苗 防檢署:最高可處7年以下徒刑併科450萬罰金
2026/02/02 13:13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
檢調單位與防檢署查獲非法走私疫苗。(雲林地檢署提供)
防檢署聯手檢警、海巡再度查獲非法走私疫苗,防檢署今(2日)表示,去年7月24日雲林地檢署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彰化查緝隊執行非法動物用藥查緝,現場就查扣非法輸入的禽流感疫苗與水禽小病毒疫苗共1356瓶,防檢署表示,全案已在今天由地檢署提公訴。
全球目前並無有效的禽流感疫苗,我國也未批准禽流感疫苗上市與輸入,但仍有不肖人士鋌而走險,防檢署表示,去年與地方與檢警共同執行非法動物用藥品查緝,在雲林某嫌疑人的住居所、貨運站進行搜索,現場查扣疑似違法輸入的禽流感疫苗及水禽小病毒疫苗等動物用禁藥共1356瓶,並將相關涉案人員帶回偵訊;同年2月20日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與防檢署基隆分署攔截一批即將進口疑似禽流感疫苗共530瓶,嫌疑人坦承是自中國輸入。
防檢署表示,我國目前未核准禽流感疫苗,故製造、輸入、販賣及使用禽流感疫苗均屬違法,目前使用禽流感疫苗國家,都無法有效控制禽流感疫情,會於現階段持續蒐集及更新疫苗使用資訊,並密切觀察歐美等先進國家後續規劃方式,再依我國產業狀況評估施打禽流感疫苗可行性。
防檢署表示,民眾若檢舉不法輸入藥品,最高可獲20萬元獎金,針對違法製造、輸入、販賣動物用偽藥或禁藥之行為人,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450萬元以下罰金,養殖業者若被查獲違法使用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50萬元至250萬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