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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投加強稽查豬肉製品 使用病豬最高罰2億元

    2025/10/27 07:42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
    南投縣衛生局加強稽查市售豬肉製品 ,嚴防非法豬肉流入市面。(南投縣衛生局提供)

    南投縣衛生局加強稽查市售豬肉製品 ,嚴防非法豬肉流入市面。(南投縣衛生局提供)

    台中市爆發非洲豬瘟,全國禁運、禁宰豬隻延長為15天,南投縣衛生局連日來針對縣內超市、攤商、量販店、餐飲業、製造業及傳統市場等業者販售的豬肉產品,進行產地來源標示查核及產品抽驗,以確保民眾食用肉品安全無虞,目前未發現有違法情事,提醒業者若刻意使用病豬或斃死豬作為食品原料,最重可處2億元以下罰鍰。

    南投縣衛生局指出,非洲豬瘟為豬隻專屬疾病,不屬人畜共通傳染病,對人體無感染風險,且非洲豬瘟病毒不耐高溫,加熱至56℃維持70分鐘,或以70℃加熱即可完全失活,民眾毋須恐慌,惟衛生局仍將持續加強稽查市售豬肉及其製品來源,並檢驗動物用藥、乙型受體素及食品添加物等,今年迄今共抽驗65件豬肉及相關製品,檢驗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衛生局強調,若業者刻意使用病豬或斃死豬作為食品原料,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第44條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勒令停業或廢止登錄,也呼籲食品業者應確保肉品來源合法、標示清楚,民眾應選購信譽良好、包裝完整的產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豬肉或製品,共同守護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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