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非法攤販未見改善 桃市審計處連2年點名這7處市場
2025/08/26 23:41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
大溪第一公有零售市場周邊常有非法攤販長期佔位營業。(資料照,記者李容萍攝)
桃園市公有零售市場共23處,包括現有15處非委外的公有零售市場,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在總決算審核報告,去年和今年均點名大園、大湳、大溪第一、龍潭、南門、楊梅第一及新屋區第一等多處公有零售市場外圍長期聚集非法攤販,除影響合法攤商生計並造成交通與環境問題,非法攤販不用負擔賦稅、租金和水電,導致「劣幣驅逐良幣」,要求市府經濟發展局檢討改善。
經發局市場科今(26)日回應,今年6月已請各行政區公所針對其轄內公有市場進行稽查作業,倘若長期未出攤營業,將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規定要求未營業的攤商退場,稽查後的空攤將優先收納市場周邊外攤,同時改善周邊環境及進行聯合稽查取締作業。
經發局市場科表示,市府已於2023年10月成立「市場管理會報」,由王副市長親自召集主持,並結合各相關局處建立跨機關協調與分工機制,以系統性方式檢討並解決市場周邊環境及交通秩序問題。並於去年8月起執行改善新明市場周邊道路長期面臨環境髒亂及交通問題,經各局處分工合作改善各項工程及聯合稽查,確實有效改善長期攤販占據及環境雜亂等問題。
審計處提出,截至去年底,中壢區新明公有零售市場周邊環境雖有改善,部分非法攤販占用道路與交通混亂情形獲得處理,但非法攤販的整頓僅單一市場整頓尚不足以全面解決問題,相關措施仍須落實至其他地區。
對此,市場科強調,後續將依循中壢新明市場模式,逐一檢討其他市場情況並規劃改進措施,以維護市場周邊交通順暢與環境整潔,並兼顧市民購物安全及公共利益。
中壢區新明公有零售市場周邊環境改善前,市場前方分隔島堆滿非法攤販的貨架、紙箱等物品。(資料照,記者李容萍攝)
中壢區新明公有零售市場周邊環境經過一年多整頓已有改善。(記者李容萍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