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山難多空勤淪「空巴」 登山界:嚮導失職應停權

山難頻傳,消防與空勤人員疲於奔命。(南投縣消防局提供)
首次上稿 04-11 23:59
更新時間 04-12 06:19
〔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近來山難頻仍,南投縣今年在中央山脈南三段,就接連發生山友因裝備不足求救,由空勤直升機載運下山,甚至有單一案件,空勤就得分3架次載24人下山,簡直把空勤當「空巴」,成為搜救前線「最深的痛」,引發登山界撻伐,要求嚮導負起責任,否則就該停權,才不會把風險責任全丟給國家。
南投縣2017年實施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當時外界認為可降低山難發生,但2019年底政府宣布山林開放,提倡登山安全「風險自負」,當年南投山難也僅42件,隔年山難竟高達68件,後來受疫情影響,以及登山網紅推波助瀾,民眾瘋登山,南投縣2022、2023年山難案件,分別飆上87、93件,導致山難翻倍還屢創新高。
檢視登山條例裁罰案件,以2018年爬南三段受傷求援,但最後卻「落跑」的葉姓山友最知名,當時因未依登山計畫爬山,以及未有基本救命術證照,分別被罰3萬、5萬元,成為開罰首例,甚至付出直升機救援費222萬餘元的高昂代價。
之後在2019與2024年,分別裁罰1件、2件,都罰1萬元,今年3月又有獨攀南三段的女山友,因未辦保險與未具救命術證照,2項違規各開罰1萬元。
只是登山條例上路8年,山難究責違規裁罰僅5件,也讓山域管理條例流於形式,凡有登山保險、救命術證照,滿足條例最低要求,不管山友經驗、技術、體能為何,一旦爬山出事,就有空勤免費載送,成為登山保命符,導致山難層出不窮,寶貴搜救資源遭濫用,登山界才有人要求帶隊嚮導應負起責任,失職就應停權列入「黑名單」。
南投縣消防局表示,登山自治條例上路多年,降低山難件數有限,但對搜救來說,因山友必須具備定位、通訊裝備,在山難發生第一時間,可立即掌握山難地點,有助搜救時效,增加生還機會。
消防人員說,許多荒野縱走路線,例如南三段,因沒有管理單位的登山檢核,只要申請入山證就能進入,而山友貿然挑戰長程路線,最後若發生山難,都是消防與空勤在承擔,這是搜救第一線人員「最深的痛」,希望中央重視,提出配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