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豐及后豐自行車道3月起禁行微電車 228連假共取締開罰2件

豐原區是東豐及后豐自行車道起點,警方於3月1日共取締開罰2件騎乘微電車的違規案件。(記者歐素美攝)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台中市東豐綠廊自行車道及后豐鐵馬道,3月1日起禁止行駛微電車,豐原、東勢及大甲警分局利用228連假執行取締,豐原警分局於3月1日取締2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1項第2款「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內行駛」,處以300至1200元罰鍰,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
潭雅神綠園道自2020年3月25日起即公告禁止騎乘電動自行車,隨著電動自行車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台中市觀光旅遊局於去年4月12日辦理東豐自行車綠廊及后豐鐵馬道禁止行駛微電車說明會,與會人員贊成2條自行車道禁止行駛微電車,交通局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於今年1月9日公告東豐及后豐自行車道禁止行駛微電車,警方加強勸導,並於3月1日起執行取締。
恰逢228連假,豐原、東勢及大甲警分局派員在東豐綠廊自行車道及后豐鐵馬道執行取締作業,由於豐原是2條自行車道的交界處,豐原警分局於3月1日共取締2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至1200元罰款。
警方表示,自行車專用道的設立即是供自行車騎乘使用,常有民眾貪圖方便違規行駛汽機車,經統計,東豐、后豐及潭雅神自行車道,從去年迄今已取締近300件違規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