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擴大碳盤查對象 納入百貨公司、便利商店及交通業
環境部今(30)天宣布擴大列管碳盤查登錄對象,要求百貨公司、便利商店、醫學中心等行業,2026年4月底前必須完成前一年度的碳盤查登錄。(記者陳嘉怡攝)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環境部今(30)日宣布擴大列管碳盤查登錄對象,新增要求百貨公司、便利商店、醫學中心,及鐵路、捷運等交通業等,估計約500家企業,2026年4月底前須完成前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但還不用找第三方機構進行查驗,也還不會被要求繳納碳費。
目前環境部公告的強制碳盤查對象為,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以上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除需進行盤查登錄外,還需要找第三方機構完成查驗,2026年正式依盤查的排放量繳交碳費。此外,金管會也要求全台約1800家上市櫃公司需完成碳盤查;有些業者則是因應供應鏈客戶要求,必須執行碳盤查。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有許多產業雖不屬於排碳大戶,但是用電量較高,為讓更多企業了解用電與碳排放的關聯性,提升減碳成效,預計明年起擴大列管盤查登錄對象,估計新增約500家企業、門市約2萬間店。不過僅需要完成碳盤查登錄,還不用請第三方查驗,現階段也不會要求繳交碳費。擴大碳盤查相關草案預計明年1月中前預告,若順利盼能於2月底前正式公告。
蔡玲儀進一步說明,擴大碳盤查對象包括,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大專校院、旅館業、鐵路、捷運運輸等,只要全公司年排碳量達1萬噸以上,相當於一年用電量2000萬度以上;或單一場所年排碳量5000噸以上,相當於用電1000萬度以上,都需要進行碳盤查。
此外還包括,22家醫學中心、全台客運或貨運達200輛以上運輸業者、門市100家以上的連鎖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3大電信業者。製造業則將下修為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一萬公噸,就需要盤查,受影響業者約有300家,主要為電子製造業。另為協助各產業了解碳盤查,預計明年第一季將提出服務業、運輸業及醫療院所的盤查指引
蔡玲儀也提到,政府機關也將要求溫室氣體盤查作業,例如公務車輛用油、外購電力等皆屬於盤查範圍,將建置政府機關溫室氣體盤查手冊、揭露平台,並建立數位化盤查工具,用電量則會直接與台電系統嫁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