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批老師報警不適任 台中教師工會:不要搞錯對象

台中市長盧秀燕2日在市議會答詢時,震怒教師為了小六學童持樂樂棒球球棒打人報警,痛斥是「不適任教師」;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強調老師也有基本人權,要求「盧市長請不要搞錯究責對象」。(資料照,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昨(2)日爆有老師被小六學童持樂樂球棒打,認為學生道歉態度不佳報警後,學童被帶回警局,市長盧秀燕在市議會答詢時當場怒批該教師是「不適任教師」;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今發聲明,強調老師也有基本人權,「盧市長請不要搞錯究責對象」,要求「收回『不適任教師』的說法」。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張永青指出,老師被學生打的事件越來越多,報警是教師身為公民的基本權利,倘若報警處理就是不適任,等於否定教師身為公民的基本權利。
張永青說,目前校園生態在尊重學生權利的法令規範下,教師的管教權嚴重受到限縮與規範,「動輒得咎」已經是絕大多數教師的的親身感受,迫使絕大多數的老師不敢管,在尊重學生權利的前提下,如何確保教師的人身安全,也請政府要多加思考。
他強調,針對越見頻傳的學生攻擊教師事件,並未看見政府有明確的具體措施,只是不斷要求老師要有輔導技巧、要有愛心和耐心,卻沒有給予教師一個安心的教學環境,卻要老師被學生攻擊,人身遭受侵害時,還不能報警、不能提告,否則就要被冠上「沒有愛心」的帽子,用道德口號綁架老師,否定教師的基本權利。
張永青指出,台中教師職業工會請盧市長收回「不適任教師」的說法,教師是否不適任,自有法令規範的調查程序與認定規範,尤其是該位老師不過是行使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利,何以到了市長口中就變成了「不適任教師」。
張永青指出,解決師生衝突需要親師生共同面對,教育局、學校應給予資源與協助,不應因老師選擇報警處理,學校處理程序錯誤,就得承攬一切過錯,「請盧市長不要搞錯究責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