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週四排審人工生殖法草案 婦團憂強行通過代孕制度
立法院預計週四(5日)排審「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婦團呼籲代孕議題應和修法脫勾。(資料照)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預計週四(5日)排審「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共提出16個版本,其中是否修法開放代理孕母制度最具爭議,而政院版本草案則尚未送入立院。婦女團體指出,代孕制度只是深化傳宗接代的血緣迷思,讓女性子宮淪為生子工具,甚至讓代孕小孩成為商品,修法應先脫勾處理;並呼籲立委不要強行通過缺乏人權保障的法條。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直指,目前立法院正式提案人工生殖法修法版本中,共有5個版本提到代孕立法,但這5個版本針對代理孕母的保障都嚴重不足,且關於小孩的兒童最佳利益也沒有具體保障,擔憂立委強行通過缺乏人權保障的法律條文。由於目前政院版的修法草案尚未送入立法院,她也擔心立委透過凍結關鍵預算的方式,逼迫衛福部拿出完全不合格的修法版本送到立法院審查。
覃玉蓉認為,人工生殖法修法應先專心處理爭議較小的單身女性和同婚女性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即便此議題相對單純,也仍有許多問題待討論,例如精子來源是否要匿名等;至於爭議較大的代理孕母在社會未有高度共識前,應先脫鉤處理。
台灣女人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表示,代孕不只是待孕者出借10個月自己的子宮,身體不只需要承擔懷孕至生子過程健康風險的轉嫁,還包含身心、家庭及職場的付出都是代孕的一環,代理孕母制度不論是有償或無償都容易將女性子宮淪為生子工具。
黃淑英也指,代理孕母制度只是為滿足個人想要有自己血緣孩子的想望,而且委託者期待的是要一個健康的小孩,甚至是男嬰,若生出的孩子為身障或先天疾病,對委託者而言可能無法接受,「因為他付了錢就是要買好的商品」,代孕契約並無法強制委託夫妻對代孕子女產生愛。過去泰國就曾發生跨國代孕,澳洲父母只帶走健康的小孩,留下唐氏症小孩給代理孕母的事件。
衛福部今年5月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擬擴大適用對象,從現行的異性戀夫妻,擴及同婚、單身女性、代理孕母等3族群。不過代理孕母的社會爭議大,衛福部國健署今日下午表示,會先將代理孕母部分脫鉤處理,研議先處理有共識的人工生殖,預計12月底前將修法草案送交行政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