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重創北海岸 新北主動勘災造冊核發救助金
豪雨重創北海岸地區,新北市長侯友宜指示由災害發生地的區公所主動勘災造冊,並核發淹水或土石流災害救助金,最高每戶補助2萬元。(圖由新北市政府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山陀兒颱風帶來超大豪雨,造成北海岸地區淡水、三芝、石門、金山、萬里、瑞芳、貢寮等地多處房屋淹水、受損或遭土石流侵襲。為幫助災民安心重建家園,新北市長侯友宜指示社會局及區公所,採從寬、從速、從簡原則,由災害發生地的區公所主動勘災造冊,並核發淹水或土石流災害救助金,最高每戶補助2萬元。
社會局表示,依「新北市政府災害救助金核發要點」規定,淹水深度達50公分以上,未達100公分者,每戶發給1萬元;淹水達100公分以上者,發給2萬元。另因土石流入侵,泥沙堆積高度自室內樓地板起算達30公分或覆蓋面積達2分之1以上,每戶發給2萬元。
針對豪雨受創最嚴重的北海岸地區,包括淡水、三芝、石門、金山、萬里、瑞芳、貢寮等,粗估超過千戶受到淹水與土石流侵襲,急需獲得災害救助金。
社會局表示,將採「從寬、從速、從簡」原則,即日起將由災害發生地的區公所,主動前往受災區域民眾的住家,針對淹水深度與土石流受損情況進行勘查,凡符合補助資格者,由區公所主動造冊核發救助金,受災戶僅需配合提供具領人金融機構存簿影本,不用再為了申請救助金奔波,可以專心整理家園。
社會局提醒,申請資格以災害發生前有實際居住事實者為準,且補助以戶為單位,1個門牌以1戶計算;申請期限為災害發生3個月內,建議民眾先行拍照,維護自身權益。
另外,如果住屋因災害導致毀損不堪居住,新北市政府依戶內人口每人發給2萬元安遷救助金,每戶以5口、最高10萬元為上限,但必須以災害發生時已在現址設籍並實際居住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