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長涉賄案二審開庭 檢、律爭辯傳方一峰隨扈作證
南市議長賄選案二審二十四日下午開準備庭,傳訊被告郭再欽與楊志強。(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正、副議長邱莉莉與林志展涉賄選案,經一審宣判邱、林等10名被告均無罪後,案子上訴二審。24日下午,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開準備程序庭,法官傳訊被告郭再欽與楊志強兩人,郭的律師主張,郭於2022年12月間曾打電話給楊是要刺探對手(指郭信良、綽號黑面)的議長選情,郭並未要求楊去行賄國民黨市議員方一峰。
郭再欽律師並說,對於國民黨另一名市議員李鎮國,郭再欽也未對他提出檢方起訴所謂的A保證(要南市長黃偉哲出來保證民、國配)、B折扣(向建商買房有折扣)、C經費(未來競選經費)等行賄條件,一審判郭再欽無罪沒有違誤。
楊志強的律師表示,在2022年12月14日餐敘時,郭再欽曾打電話給楊志強,楊那時已表明他是支持郭信良,對郭禮貌性拒絕、說改天再談,楊並未答應郭說要合作支持民進黨的邱莉莉。
蒞庭公訴的台南高分檢檢察官則說,請法官向南市警局函查2022年12月22日至25日這幾天,方一峰向市警局申請隨扈一事,可請法官傳訊隨扈出庭作證,因為如果方一峰未受到恐嚇,為何在議長選舉前那幾天要睡在市議會議員休息室、而不敢回家?
對於檢察官要求傳訊隨扈,郭再欽的律師認為沒有必要,因為方在一審開庭時已表明過當時沒有心生畏懼;且隨扈證詞無法代表議員本人的說法。法官當庭並未對此事作出裁示、最後說擇期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