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陽傘之亂 墾管處海面影像挨酸「自打臉」?墾管處回應了
南灣是墾管處轄區內目前首個有納管的沙灘。(記者陳彥廷攝)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針對墾丁沙灘插傘爭議,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日前強調將加強巡查,卻因提供海域狀況的影像仍有大片陽傘,遭網友酸是「自打臉」,事件在網路延燒,國家公園署發出新聞稿回應,指若有業者違法佔用,將開罰絕不寬待。
墾丁沙灘陽傘業者為招攬生意,竟要求非顧客的遊客,應離開傘前避免遮擋其消費者視線,事件在網路延燒。
墾管處日前強調將會針對類案件加強巡查及管理,但後續在po出各海面影像時,卻讓依舊插在沙灘上的陽傘原形畢露,引來網友抨擊「自打臉!」、「說好的加強巡查呢?」墾管處的上級機關國家公園署發出新聞稿回應,指相當重視民意,獲報後多次加強巡查管理,如有違法佔用將開罰絕不寬待。
對於網友的「自打臉」說法,墾管處回應,從去年開始為消除亂象,不僅邀集業者自律,更在籌備多時後,於今年4月起從南灣開始推動起分區招標納管,也是目前首個採制度化管理並訂有契約的沙灘,業者須負責沙灘清潔維護,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年繳6000元給管理處(費用併同水上摩托車及陽傘兩項),管理處有預留遊客使用陽傘空間,遊客可自行帶傘於該區使用,業者不可因遊客自行備傘而強迫遊客離開。
墾管處強調,投標業者須經過審核評選,最重要的是其營運,不可影響一般遊客自由使用沙灘的權利,絕非對業者陽傘視而不見.未來除持續巡查管理國家公園範圍沙灘,同時檢討劃設業者經營範圍,督促業者妥善維護景觀,對違法行為一定嚴懲不貸。
至於南灣以外的沙灘,墾管處則坦言,目前僅南灣納管,未來將以此模式推動至其它沙灘,並在近期增訂維護沙灘整體景觀及兼顧遊憩服務需求的公告禁止事項,將依「國家公園法」第14條規定取締開罰3000元、不改善可繼續按次處罰。
官員也無奈透露,海域狀況的影像是因屢有遊客打電話詢問海面狀況是否開放下水,為便民因此成為例行性拍攝供民眾查詢,未料卻激化網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