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司機酒駕自撞 新北交通局:三重客運未落實管理罰9萬
新北市交通局派員稽查公車場站,針對司機出勤前執行酒測情形。(新北交通局提供)
〔記者董冠怡/新北報導〕42歲張姓三重客運811路公車司機昨天駕車行經蘆洲區集賢路時,失控撞向分隔島,經查酒測值超標,被依法送辦。市府交通局今派員稽查,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指出,業者未確實做好司機行車前酒測管理,要求立即改善,並依「公路法」開罰9萬元、肇事車輛扣牌暫停營運。對此,業者表示,張男已自請離職。
據報載,張男供稱前一晚有喝酒,原以為睡一晚便能退酒,未料仍超標。林詩欽說,稽查發現,張男出勤前於場站通過酒測數值為零,在車內等待發車時「飲用自行攜帶的藥酒後出勤」,而後行駛途中自撞肇事,業者未能善盡管理,危及乘客行車安全故重罰。
三重客運回應,張男已自請離職,並承諾立即改善人車管理疏失,杜絕同樣情況再次發生。
交通局補充,公車司機酒測紀錄由業者依規定留存,將加強查核各公車業者場站執行酒測情形及紀錄,如未落實執行均將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