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泡水車即起可申請慰助金 汽車最高2萬、機車2000元
彰化縣政府提供泡水車輛現金慰助,慰助標準汽車每輛最高2萬元、機車每輛最高2千元,依實際受損情況補助。(圖民眾提供)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凱米颱風挾帶暴風雨回馬槍,彰化縣被淹成「水城」,水患嚴重,為了減輕民眾車輛因風災受損的維修費用和損害負擔,彰化縣政府提供現金慰助。
縣府表示,泡水受損的車輛將依據實際受損金額進行慰助,其中,汽車每輛最高2萬元的慰助,機車則每輛最高2千元。每輛車輛僅限申請1次,申請期間即日起至8月31日下午5點止。申請者需攜帶相關證明至車輛所有人戶籍或設籍所在地的公所辦理。
凡設籍彰化縣且擁有汽、機車行車執照的自然人或公司法人、團體,於凱米颱風期間因車輛泡水發生損失,皆可依照「彰化縣政府慰助凱米颱風泡水車輛實施計畫」的規定,向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表格可至彰化縣政府民政處網站下載。如有疑問,請聯繫彰化縣政府民政處,電話:(04)7531725或(04)7531729,或撥打彰化縣政府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
另外,縣府提醒民眾,除了現金慰助外,也可向彰化地方稅務局申請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的牌照稅。
彰化地方稅務局表示,這次凱米颱風造成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泡水損壞,不堪使用,車主應向車子登記所在縣市的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登記,地方稅務局會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的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