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傑出研究獎得主落選特聘教授 台大:僧多粥少難免遺珠之憾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台大正進行特聘教授選拔程序,不過甫拿下國科會傑出研究獎肯定的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卻未列入社科院推薦名單,爆出爭議。台大回應,各學院可自訂提名標準,但名額有限難免有遺珠之憾,後續會再思考如何讓更多優秀師長有機會被肯定。
劉靜怡日前在臉書發文提到,「現在依據台大社科院標準,拿到國科會傑出研究獎的事實,就是用來被否定具有特聘教授水準的吧?」等語,引發外界關注特聘教授選拔制度。
獲「特聘教授」榮譽是一種對教學、研究、服務上的肯定,在台大獲選者可領特聘加給3年,期滿再獲選者可持續領加給,即便未再獲選也可保有頭銜。而從社科院的特聘教授聘任標準及審議作業規定中可發現,推薦標準首項就是「獲頒科技部(含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傑出研究獎 」。
社科院自校方設立特聘教授制度以來,在符合特聘教授門檻條件情況下,同時擁國科會傑出研究獎者均可獲聘為特聘教授,不過此次最後獲社科院特聘教授評審委員會推薦的3個名單中,皆未曾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反倒獲獎的劉靜怡未能順利被院推薦。
依據社科院相關規定,特聘教授評審委員會由特聘教授4人及院長組成,因此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為當然委員兼召集人,其他4位委員包括校長派任2人、院選出2人,分別是台大副校長廖婉君、文學院院長黃慕萱、教務長王泓仁、經濟系特聘教授古慧雯等。記者多次致電蘇宏達但未接。
台大校方回應,為提昇教學水準及學術研究競爭力,對於編制內專任有給教授,依其教學、研究、服務等各方面的優質表現,且符合一定資格者,得聘任為特聘教授。各學院因學院特性,可自訂定該學院特聘教授標準,提名人選經各院「特聘教授評審委員會」討論後提出,最後送校評會審議決定。
校方指出,具傑出表現的師長人數眾多,然而特聘教授名額有限,僧多粥少難免會有遺珠之憾。未來校方會與學院方共同思考,如何在有限的資源下,盡量讓更多有優異表現的師長也能獲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