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精華地段公私合建案 議員張嘉玲質疑變相賣祖產籲蓋社宅
中和警分局未來預定地(灰色牆板後方)鄰近好市多中和店。(記者董冠怡攝)
〔記者董冠怡/新北報導〕中和區的大洋塑膠舊廠區2012年從工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並捐給市府2塊地,合計5203平方公尺(相當於1574坪),其中機關用地規劃興建中和警分局辦公廳舍、住宅用地由財政局規劃合作開發。市議員張嘉玲說,市府採聯合開發如變相賣地,可蓋社宅或設定地上權,吸引廠商進駐,籌措廳舍預算,可說是三贏。財政局長陳榮貴回應,會持續溝通。
張嘉玲表示,中和警分局辦公廳舍老舊、空間不足,市府先前在市政會議通過中和區建康段數筆土地,想要興建中和警分局的辦公廳舍,位置就在好市多中和店附近的精華地段,鄰近捷運環狀線中和、橋和站,交通便利,旁邊有大洋塑膠、相關建商用地,準備大開發,但市府卻因沒錢蓋分局廳舍,打算採聯合開發,間接賣掉受贈的住宅用地,替警分局籌措興建經費,形同變賣祖產。
張嘉玲指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前陣子才讓售一塊鄰近建康段的土地,單價保守估計109萬元,若以此換算市政會議通過的這塊地,共計1574坪,機關、住宅用地各佔一半,一半也值8.5億元至9億元;適逢中和社宅用地不足,如果能蓋社宅,可有公益回饋空間,還可向中央申請經費補助;設定地上權,讓廠商進駐投資,所得用於興建辦公廳舍,或市轄內賣這麼多地,能否撥出部分經費協助,市府應無窮到要賣地的程度。
張嘉玲認為,市府有心解決中和警分局廳舍興建經費的問題,卻選了最不恰當的方式,而且也無公益回饋空間,沒幫助到地方發展,並強調會持續行駛監督權力,否則一旦案子通過出了議會,議員沒有約束力,屆時即便用罵的可能也愛莫能助。
市府警察局表示,大洋塑膠捐贈機關用地及住宅區用地由財政局主政,採與民間合建辦理,財政局已提送議會審查,如經議會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預計今年下半年進行招商作業、審議及施工前作業,原先規劃2026年施工、2029年完工。
警察局說,此案如自行興建,依中和警分局提報使用人數270人,需規劃興建地下4層、地上7層,總樓地板面積約3914坪,若以每坪造價22萬元估算,概估總經費約9億8千800萬元,期程約需4至5年。
財政局長陳榮貴回應,就財務專業而言,在沒有預算的情況下,只能採取對市府和民眾相形更為有利的折衷方式,才會選擇與民間業者聯合開發,公私合建其他縣市及中央也有前例,以資產換資產,但價值並未減少,故不認同變相賣地的說法。
陳榮貴解釋,所謂設定地上權就找人蓋房,蓋完後如何使用、出租,由蓋房者評估,若要作為公益用途,依全國所有社宅租金狀況來看,光是付完利息,還要同時回本甚至營利,花費期程太長,如果考慮到可能僅能收回利息、本金收回機會小,沒有一定投報率,便會降低廠商投標意願。
陳榮貴說明,去年4月已將案件送入議會,目前仍在議會審查中,會持續與議員溝通;招標時也會公告分屋比例,全部蓋起來(包含警察廳舍)之後,按合建分屋比例分配,先扣除警察廳舍的部分,剩下的再按比例拿回房屋,不過他也坦言,當初規劃合建的價格,目前可能已經蓋不起來。
中和警分局現地外觀。(記者董冠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