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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文化就在巷子裡」表演篩選嚴苛 鍾沛君憂擠壓地方團體

北市文化局辦理「文化就在巷子裡」活動,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指出,演出團體甄選標準過於嚴苛,可能壓縮地方團體參與機會。(藝文推廣處提供)

北市文化局辦理「文化就在巷子裡」活動,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指出,演出團體甄選標準過於嚴苛,可能壓縮地方團體參與機會。(藝文推廣處提供)

2024/06/05 19:41

〔記者詹湘淇/台北報導〕為將藝文活動推廣至社區,北市文化局辦理「文化就在巷子裡-社區藝術巡禮」活動,但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指出,甄選標準過於嚴苛,要求演出團體須持有登記證,音樂展演類團體還須自備專業演出水準之燈光、音響設備,可能壓縮地方業餘表演團體的參與機會,有違藝文推廣的本意。

「文化就在巷子裡」演出團體徵選條件明訂,須持有文化局核發之演藝團體登記證、立案一年以上的表演藝術團體、公司行號,或國內登記立案的表演藝術專業相關非營利事業法人或團體,且須檢附上半年度納稅證明、半年內信用證明。針對音樂展演類節目,文化局要求展演團體設計與社區民眾互動的相關元素,提案人聲部分需搭配聲樂家、歌手或藝人,同時要求配有專業演出水準之燈光、音響設備與服裝。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對此指出,「文化就在巷子裡」本意是推動文化藝術進入基層、讓全民共同參與,然而有些社區型業餘表演團體規模不大,或多為樂齡人士組成,即便與社區關聯緊密,也有意願與市民朋友同樂,卻因甄選標準限制,難與專業展演團體競爭名額,只能成為遺珠之憾。

鍾沛君也建議文化局偕同資訊局建構線上平台,媒合有表演意願的團體與場地資源,讓基層的小型非專業團體能有機會進行公開展演、成果發表,不僅能滿足業餘表演團體表演的需求,也能活化閒置空間,請相關局處一個月以內完成可行性評估。

文化局藝文推廣處回應,只要符合各縣市文化局核發的演藝團體登記證、公司行號,或國內登記立案的表演藝術專業相關非屬營利事業法人或團體,都歡迎各界申請,以往也有屬於在地的藝文團體提出申請,都能豐富節目多元性。

藝文推廣處表示,「文化就在巷子裡」自1997年辦理至今,每年平均吸引超過3萬人次參與,藉此引起市民欣賞表演藝術的興趣和素養,同時每年在團體演出時,也會由專家學者評鑑,讓節目精進,提升水準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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