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預告碳費3子法!起徵點2.5萬噸擬分階段下修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為加速推動國內碳定價,環境部今(29)預告碳費相關3項子法草案,規範碳費收費對象、計費公式,及如何提自主減量計畫適用優惠費率。根據草案內容,碳費起徵標準為年排放量達2.5萬噸以上的排碳大戶,未來將分階段下修起徵標準,預計2030年就會適用年排放量1萬噸的門檻。
環境部今天預告與碳費相關的3項子法,包含「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其中自主減量計畫、減量指定目標,牽涉碳費的一般費率及優惠費率。至於外界高度矚目的碳費費率,環境部預計5月10日前召開第三次碳費費率審議會。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今天預告的3項子法草案是未來實施碳費的配套機制,希望透過減量搭配優惠費率等經濟誘因,加大企業減碳力道;若按目前規畫,排碳大戶製造業及電力業在2030年有機會達到減碳23%至25%的國家自定貢獻(NDC)目標。
目前碳費收費對象為公告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排放源,且全廠(場)直接及使用電力間接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達2.5萬公噸以上的電力業及製造業;以2022年盤查登錄資料推估,約500廠(場)收費費基約1.55億噸,占台灣總排放量約54%。
蔡玲儀說明,碳費徵收初期設定的2.5萬噸起徵點,未來會隨擴大盤查逐期調降起徵點,目前規劃未來會分階段下修為1.5萬噸、1萬噸,預估2030年會降至1萬噸的門檻,不過各階段實施的期程目前暫無明確時間表、仍待討論。
針對碳費計算公式,蔡玲儀說明,「碳費的計算公式主要有三種,一是排放量減掉二・五萬公噸乘以一般費率。若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則可享優惠費率,而優惠費率又可再細分為,是否為高碳洩漏風險產業,以及依循何種減量指定目標;初步盤點鋼鐵、水泥屬於高碳洩漏事業,而半導體、電子零組件則非高碳洩漏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