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今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逾千筆 總價值逾11億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東縣2024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及建物,本月(4月)1日起公告,為期3個月,縣府地政處,今年公告的被繼承人共有644人,土地1449筆、建物78棟,土地持分總面積約86公頃,依今年公告現值計算,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總價值逾11億元。
屏東縣府地政處說明,依土地法第73條及第73條之1規定,不動產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逾期者每逾1個月處登記費1倍的罰鍰,最高罰20倍;如滿1年仍未辦理登記,地政機關就會依同法公告3個月,促請繼承人聲請登記,倘逾公告期間仍未聲請登記者,將由縣府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聲請繼承登記者,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並以專戶儲存經標售所得之價款,繼承人得依法領取,逾10年未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地政處指出,截至今年3月底,屏東縣歷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已列冊管理之土地累計有2萬9121筆、建物1054筆,土地公告現值合計逾141億元。
地政處表示,為提醒繼承人於期限內申辦繼承登記,屏東縣各地政事務所每個月皆會主動積極清查並通知繼承人儘速申辦。去年度(2023年)各地政事務所主動通知件數達4877件,含土地1萬7850筆及建物1867棟;經通知並協助民眾辦理完成繼承登記之件數達3825件,含土地1萬4182筆及建物1592棟,完成申辦率將近8成,積極保障民眾繼承權益。
地政處提醒,為保障自身權益,請繼承者們儘速洽土地所轄各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如繼承關係複雜或人數眾多,難以會同全體繼承人申辦繼承登記時,建議可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辦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避免不動產逾期申請登記被裁罰或被列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