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F料源品質受質疑 環境部:3月底前完成產品分級修正
環境部長薛富盛今(14)日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業務報告並備質詢。(記者陳嘉怡攝)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為解決廢棄物去化,政府推動將可燃廢棄物做成固體再生燃料「SRF」發電,然而SRF的料源、製造等都曾爆出爭議。環境部長薛富盛今(14)日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業務報告,多名立委關心SRF問題,薛富盛表示,參考歐盟標準未來SRF會先做產品分類;3月底前完成SRF料源產品分級修正,6月底前預告SRF使用空污排放設施規範。
立委涂權吉指出,一噸SRF可以替代0.86噸的煤,但SRF的成分比煤更複雜,若燃燒廢塑膠、廢輪胎還可能產出戴奧辛等有毒物質。全台53間SRF燃料棒製造商有5間在桃園、全台11座SRF燃燒鍋爐使用廠也有5座在桃園,尤其SRF燃燒鍋爐比例之高,不符合使用比例原則,現在還打算在桃園科技園區增加3間SRF發電廠,盼不要再增加桃園空污。
立委王育敏表示,環境部去年7月曾針對SRF提出「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等三項修正草案,但至今還沒上路。立委林淑芬則認為,事業廢棄物應有總量管制概念,「不能假SRF之名,行焚化之實」,且台灣SRF固體再生燃料品質和歐盟、日韓相比差太多。
薛富盛表示,以往SRF沒有先做產品分類,而是採後端管制,現在環境部會參考歐盟作法,SRF朝產品分類方向規劃;另外以往新設SRF製造廠只需要書面計畫書,現在會採三階段審查,除了書面審查、還要現勘及試運轉。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表示,針對SRF料源管制,會刪除污泥類、禁止進口廢棄物做成 SRF,並參考國際標準加嚴汞含量品質標準及產品分級,3月底前會完成修正並函頒。目前會先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追蹤產品流向,確保SRF 直接銷售符合規定使用者,未來資源循環促進法上路後會有更強的法源依據。
針對SRF使用廠排放管理,環境部大氣環境司長張順欽表示,會分級研訂使用 SRF 設施應設置空污防制設施規範,並規劃使用者應監測氯化氫項目、強化檢測戴奧辛頻率,預計今年上半年預告草案、下半年公告上路。目前SRF使用廠排放管理會比照焚化爐管控。
此外,環境部會展開全台SRF製造廠全面專案稽查,4月底前完成26家高風險製造廠聯合稽查,其餘27家由地方環保局於6月底前完成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