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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業者列印文件涉收賄2300元 竹崎公所臨時人員被起訴

竹崎鄉公所蘇姓臨時人員涉貪,遭嘉義地檢署起訴。(記者丁偉杰攝)

竹崎鄉公所蘇姓臨時人員涉貪,遭嘉義地檢署起訴。(記者丁偉杰攝)

2024/02/15 16:57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竹崎鄉公所建設課臨時人員蘇姓女子被控於去年5月間為協助得標廠商彩色列印施工照片文件,涉嫌收取業者2300元賄款,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天依犯貪污罪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起訴,檢方審酌蘇女非主動索賄,且情節輕微,犯後坦承犯行,建請法院減輕其刑,並宣告緩刑。

起訴書指出,陳姓業者的公司於2022年7月20日以6952萬元得標竹崎鄉公所一處坍塌地災害復建工程案,蘇女因與陳姓業者有私交,得知陳男不熟悉請款流程,便於該起工程案履約過程中,協助陳男製作包含施工照片彩色列印及攜回竹崎鄉公所附卷等文書工作,並協助確認請款進度回報陳男知悉,讓陳男公司得以較快領到工程款。

此工程於去年4月28日報竣完工,陳男為答謝蘇女,於去年5月1日領取估驗款項後,於蘇女辦公位置附近交付5000元,以返還蘇女協助彩色列印先支出的2700元,及交付2300元賄賂。

檢方表示,蘇女於偵查時坦承犯行,所圖財物未逾5萬元,且未主動索求賄賂,考量蘇女無前科,所犯情節屬輕微,建請法院依規定減輕其刑,並宣告緩刑,以啟自新。

至於陳男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嫌,檢方認為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緩起訴期間為1年,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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