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駁回范瑞穎擔任亞衛董座 寰宇新聞台評鑑合格
NCC駁回亞衛公司申請由東森電董事范瑞穎擔任董事長,其所屬「寰宇新聞台」評鑑合格 。(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亞衛公司日前申請由東森電視公司董事范瑞穎,擔任該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暨附款許可該公司其他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變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經審查後,今日決議駁回申請。另外,NCC辦理亞衛公司所屬「寰宇新聞台」評鑑案,今日委員會議決議評鑑結果為「合格」。
NCC表示,范瑞穎是現任東森電視公司董事,去年受泓順投資公司指派,擔任中嘉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職務,此案牽涉廣電產業水平及垂直整合,若許可范瑞穎任亞衛公司董事、董事長職務,范瑞穎將可實質參與「東森新聞台」、「東森財經新聞台」、「寰宇新聞台」、「寰宇新聞台灣台」及「寰宇財經台」等5個衛廣新聞、財經新聞頻道,以及國內12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的經營,考量這類經營型態對產業整體發展影響,所以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駁回此部分申請。
另外,亞衛公司申請變更董事為禾豐傳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以下代表人黃東烈、祝藝、陳建甫、林輝煌,申請變更監察人為沈承豐,申請變更總經理為周欣怡等,NCC表示,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受益人若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不完全陳述,其信賴利益不得保護。就外界盛傳該公司股東涉借名及代持情事,NCC於審查過程中多次請亞衛公司提供相關說明,不過亞衛公司都否認,所以就依衛廣法、行政程序法規定,以附款保留許可廢止權的許可。
NCC表示,上述附款內容是這屆董事任期內,亞衛公司應於每年股東常會開會前15日內,提供股東名簿給NCC,並向該會說明該公司股份實質受益人,若未履行或有具體事證,顯示該公司上層股東涉有代持或借名,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廢止原處分。
亞衛公司所屬「寰宇新聞台」評鑑案,NCC表示,經委員會議審查該公司提交資料,決議評鑑結果為「合格」,亞衛公司應依評鑑意見辦理,包含持續投資新聞人力、設備、節目及內容;降低所屬新聞頻道節目共用情形;製播房地產新聞,落實多方事實查證、平衡報導,以避免違反平均地權條例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