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抽查市售「釣竿風箏」 不合格率高達8成
消保處抽查市售釣竿風箏商品,不合格率高達8成。圖為示意圖,非當事商品。(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放風箏是許多人小時候的回憶,現在假日也時常能看見父母帶著小朋友,在公園或遊樂景點空曠處,施放各式各樣的風箏,台灣在新北、新竹也都有舉辦國際風箏節。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年4月抽查市售10件「釣竿風箏」,發現有8件都有不符合規定的情況,已請主管機關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及依法開罰。
消保處表示,公共場所販售的釣竿風箏(看起來像玩具釣竿,打開開關就會變成風箏)是屬於玩具,是法規中應施檢驗商品,為瞭解這些商品有無符合檢驗規定才進入市場販售,及有無依法標示相關商品資訊及注意事項,所以今年4月就分別在賣場及電商平台,隨機購樣10件該等商品進行標示查核。
消保處查核結果發現,實體通路購買的5件商品中,在佳發玩具禮品批發廣場(泰山店)購買的機器人魚竿風箏、蝴蝶動態風箏、老鷹魚竿風箏等3款商品,商品標示、商品檢驗均不合格;在全國通玩具批發購買的商品,則是商品檢驗不合格;在陳媽媽文具玩具批發倉庫購買的立體釣竿風箏,各項檢驗均合格。
電商平台購買的商品中,在蝦皮的仨蜜屋工作室、黃展鋐君,YAHOO拍賣及松果購物購買的一發洋行有限公司商品,商品標示、商品檢驗均不合格;在YAHOO購物聯萌企業有限公司購買商品,則是各項檢驗均合格。
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表示,相關缺失都已請移請主管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要求業者改善及依法查處。對於7件商品標示不合格的部分,主要缺失都是未依玩具商品標示基準標示,這部分在限期改正期間,業者都已完成改正或下架。
8件商品檢驗不合格的部分,王德明表示,主要缺失包含無商品檢驗標識、檢驗標識與報驗發證系統資料不符等,這部分除了在在蝦皮的仨蜜屋工作室、黃展鋐君販售的商品,有逃避檢驗情況,依法開罰1萬元之外,其餘商品是有檢驗但未貼檢驗標示,這部分業者都已完成改正。
標準局後續已專案進行網路搜尋共728件同類商品,發現其中715件不符合規定(屬應施檢驗範圍但未於網頁標示商品檢驗標識),已通知網路平台下架停止販售,並加強宣導活動。消保處提醒民眾,在選購風箏類玩具時,應注意商品標示是否完整,及有無商品檢驗標識,以確認所購買者是符合檢驗規定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