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機師酒測不過 驗到0才放飛 民航局:要求立即改善
〔記者丁奕/台北報導〕5月6日長榮航空BR625航班一位美籍日裔機長,執飛自紐約飛往安克拉治的貨機,卻在報到後驗出酒測值達0.23,酒測8次後,酒測值降為0才安排執飛。機師工會理事長李信燕要求民航局進行調查。民航局表示,長榮航空外站人員未依照公司程序,進行超過二次以上的酒測及後續處置,將依據民航法57條要求立即改善;長榮航空指出,已進行內部檢討。
機師工會表示,長榮航空未依規定要求該名外籍機師立即停止執勤、解除其職務,竟以沒有其他機師可執勤為由,讓該航班延誤3小時以上,持續安排該名外籍機長每20分鐘酒測一次,聲稱在第8次終於驗得酒測值為0後,而草率地讓該外籍機長繼續執行航班飛至安克拉治。
此外,機師工會理事長李信燕表示,據她所知,長榮航空例行提報至交通部民航局的每月酒測執行報告中,5月份紐約外站酒測飛航組員執行33人次,不及格人數為「0」。顯然在提報民航局時,此一案例遭到長榮航空公司的刻意隱瞞,她要求民航局針對長榮公司隱瞞該外籍機師酒測未過事實,立即進行調查並做出相對應的懲處。
經民航局瞭解,此案是長榮航空公司外站以精密儀器抽測時發生,依據長榮航空公司的規定,此類抽測,如第一次檢測未符合標準,可於15分鐘後再檢測一次,如仍檢出未符合標準,機師不得值勤。本案因最後檢測結果為零,因此長榮航空並未通報民航局。
但檢視過程,長榮航空外站人員未依照公司程序,進行超過二次以上的酒測及後續處置,民航局除重申酒駕零容忍外,將依據民航法57條要求立即改善。
民航局指出,依「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規定,機組員飛行值勤前之酒測,包括組員報到前的自我檢測、國內機場出發航班由公司執行的100%檢測、國內各機場則以精密儀器進行抽測,另外,國外機場主管機關也會執行抽檢。
對此,長榮航空表示,該機師「起飛前最終的酒測值為0」始放行執行BR625,針對本事件流程未完全遵照標準作業程序,公司已進行內部檢討,對內重申公司酒測執行及通報程序,並增列酒測執行及通報要點置於酒測器箱內,以利施測人員即時遵照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