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國泰夜市土地使用違規 縣府輔導遷移
竹南國泰夜市土地使用違規 縣府輔導遷移。(苗縣府提供)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竹南國泰夜市違規於竹南鎮工業區土地上營業使用,經民眾檢舉遭苗縣府多次開罰後,6月20日被斷電後仍繼續營業,7月份暫時遷移至其他區域,苗縣府再度稽查,表示已無違規營業,但因國泰夜市營運多年,為輔導業者合法,苗縣府指出會輔導業者於合法地點營業並完成申請,及有效引導攤商在合法土地設攤。
苗縣府工商發展處表示,召開「盤點竹南鎮公共設施保留地及輔導攤販集中場區設置」會議,與竹南鎮長方進興討論,相關地點及法令規定,希望能儘速協助攤商尋找到合適遷移符合土地使用地點。
苗縣府工商發展處強調,夜市經營需於商業區、或公共設施保留地,並依「苗栗縣臨時攤販集中場區管理辦法」檢具臨時攤販集中場區設置計畫書,並向各鄉、鎮、市公所申請,且須成立攤販協會執行相關管理事務,經許可設置前,應公告30天以上徵求意見,經鄉、鎮、市公所審查核准向縣府備查後始得經營。
經盤點竹南鎮內適合用地,距離原國泰夜市1.5公里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共約4處,分別為公20、公21、公23、文高4等區域,縣府表示將協助輔導,配合搬遷至適合地點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