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湖美夜市用地不符規定 市府要求立即停業
嘉義市湖美夜市佔地約2000坪,因使用不符合都市計畫法休閒專用區的分區使用規定,被市府告知立即停業、另覓合法場地營運。(記者王善嬿攝)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設在嘉義市湖子內區段徵收「湖美夜市」,5月19日剛開始試營運至今1個月餘,因不符合都市計畫法休閒專用區分區使用規定,嘉義市政府5月26日邀業者說明後,口頭及發公文告知立即停業,並持續輔導另覓合法地點,業者如未改善,依法查處。
業者鄭添睦表示,起初響應市府政策繁榮地方而規劃開夜市,希望讓攤商在地就能營業,不用再到外縣市奔波;夜市佔地約2千坪,攤商多達200攤,試營運至今1個多月,逛夜市人潮平均每晚6至8千人次,甚至帶動周邊地產價格,將繼續和市府協調,讓夜市合法化。
市府建設處及都市發展處回應,去年8月業者曾來函詢問開設夜市事宜,但均沒有送件申請,今年3月邀請業者到市府,說明休閒專用區用地的業類,如零售業、餐廳等,當時就明確告知不得經營攤販集中場。
市府說,今年4月28日現勘時,向業者重申土地使用不符合規定,請業者調整經營方向,然而業者仍於5月19日開業,經相關單位現勘,確認違規使用,同月26日邀業者、地主開會並告知立即停業,請業者另覓可營業的如商業區、公共設施保留地等用地,已善盡溝通並輔導業者了解相關法規。
嘉義市湖美夜市試營運1個月,每週三、五可見湧入逛夜市人潮。(蔡旻岳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