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達人」團訟近10年 消基會幫864位消費者爭取到342萬賠償
〔記者丁奕/台北報導〕2013年「胖達人手感烘焙」標榜店內麵包是「純天然」,卻遭踢爆有使用人工香精,並經台北市衛生局確認,此食安事件當時因有藝人加持,鬧得沸沸揚揚。消基會也接受1060名消費者委託,提起團體訴訟,耗時10年,順利替864名消費者爭取到342萬8626元的賠償。
胖達人當初塑造「純天然」的健康形象以吸引消費者,卻被某香港部落客揭露該店使用人工香精後,胖達人最初否認指控,但後來被台北市衛生局揭穿。胖達人事後道歉並提出賠償方案(按發票金額1.25倍計算退費)。消基會當年也接受1060名消費者的委託,提起團體訴訟,總求償金額高達2566萬元。
經過近10年的訴訟,胖達人團體訴訟終於判決確定,法院裁定生技達人及前後任負責人莊鴻銘、徐洵平應賠償864名消費者共342萬8626元及自103年5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表示,1060位受害消費者在消基會義務律師的協助下打贏團體訴訟,最終有74位消費者得到萬元以上的賠償,最高獲賠金額為48067元(消費額為15622元,有發票);賠償額度在5000-9999元者,有228位:賠償額度3022-4999元者,有556人;其餘196人或因未能提出發票原本,經判決駁回請求。
陳雅萍指出,近日的好市多綜合莓果案補償方案太差,呼籲大型企業應該負起責任,她以胖達人案購買金額相近於好市多綜合莓果賣價(469元)的消費者為例,其中一名消費者購買470元的麵包,除獲原購買金額及遲延利息,另獲賠金額為2,470元,判賠金額為購買價5.3倍。由此可看出好市多額外賠償1倍實在太低。
本次團體訴訟耗費近10年光景,目前消基會已全面通知消費者領回賠償金,正在陸續發放中,另外也有3、4位消費者於訴訟過程中過世,由繼承人代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