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今全案定讞 台鐵局:持續加強司機訓練、車輛維修
悠瑪列車翻覆釀18死215傷,司機尤振仲被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4年6月定讞。(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台鐵107年10月21日發生6432次普悠瑪號新馬站翻覆事故,造成18死、215人受傷,今日全案定讞,司機員尤振仲遭判刑4年6個月,台鐵局長杜微表示,台鐵尊重司法判決結果,並持續加強司機員訓練考核、車輛維修、安全改革、推動SMS安全管理系統,確保行車運轉安全。
台鐵局表示,普悠瑪號事故發生後,針對司機員訓練、列車維修及保養,均有進行相關改善,像是修訂「司機員出入庫檢查標準作業程序」、增訂「動力車司機員出庫檢點表」,讓司機員於整備車輛時,可以逐項確認各設備功能有無異常,並留存紀錄備查。
尤振仲在駕駛車輛時隔離ATP,導致系統無法在列車超速時自動煞車釀禍,台鐵局事故後已修訂「列車自動防護(ATP)及限速備援系統使用要點」,規定ATP隔離後車輛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以確保行車安全;要點中也嚴格要求司機員行駛中遇有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車通報調度員,並嚴禁無故擅自關閉系統及加重懲處規定,及要求各機務段幹部,隨車考核及列入機班在職訓練教材及測驗。
6432次普悠瑪號因主風泵故障,導致列車走走停停,司機員有邊開車邊嘗試排除故障情況。台鐵局表示,事故後修訂「動力車乘務員標準作業程序」強調請求協助應急處理動作,應於列車停車後辦理等。
列車檢修方面,台鐵局表示,已檢討修訂車輛發生頻率較高的異常態樣,以及相對應故障排除辦法,編修故障排除手冊,並已完成二次滾動式檢討修訂。事故後也重新修訂各型機車一級檢修工單,參考捷運及高鐵公司,訂定動力車檢修完工證明,作為列車檢修完成證明,並於108年3月起開始實施。
為防止沿路粉塵、鳥類羽毛等吸入後,堵塞於主風泵冷卻風出氣端,導致油路冷卻不佳,造成散熱不良溫度過高,108年9月底已完成普悠瑪號全列車主風泵中空絲膜全面更換,目前已依規定要求主風泵油冷卻器濾網應定期清理。事故後持續辦理機班、檢修人員在職訓練,強化人員故障緊急處理或故障排除熟稔度。
台鐵局表示,普悠瑪號事故後持續針對ATP車上設備,推動設備故障查修及改善,ATP故障件數已由108年每日平均1.29件,降至去年每日平均0.82件,降低約36.4%。
台鐵局表示,相關改善措施均持續專案管控,並進行滾動式檢討,以確保列車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