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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蔣公路」徵收歷史共業 桃園市議員建議退款、回歸公保地

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據說1975年配合前總統蔣中正移靈開闢,被戲稱為「蔣公路」,卻未完成全部徵收程序,市議員李家興建議,解決這類歷史共業,不如退回徵收款、回歸公保地性質。(記者謝武雄攝)

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據說1975年配合前總統蔣中正移靈開闢,被戲稱為「蔣公路」,卻未完成全部徵收程序,市議員李家興建議,解決這類歷史共業,不如退回徵收款、回歸公保地性質。(記者謝武雄攝)

2023/02/14 18:0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有很多道路徵收不完整,有的只給付一、二成土地款或地上物、作物拆遷補償費,導致土地無法容積移轉、也不能抵稅,買賣還要繳交土地增值稅,其中以綽號「蔣公路」桃園區春日路最有名;市議員李家興認為,當初的徵收過程是一筆爛帳,由於這些土地早過了十五年登記期限,政府應該接受地主退回當初徵收款,讓土地退回未徵收的原點。

桃園市都市發展局長江南志表示,這是歷史共業,會將徵收不完整樣態進行整理,了解造成原因、歷史背景,再和相關單位商量解決辦法;他也提到,雖然這些土地「買賣法律關係仍然存在」,但所需徵收款項超過百億元,市府根本沒有能力完成徵收程序,就好像下了訂金買商品,如今到底要把尾款交清、退回訂金、或只交付部分商品,總是要有個完結,總不能讓合約懸在那裡,更何況地主的土地已經給政府占用四、五十年,還要回頭刁難地主沒有道理。

李家興表示,以往地方政府開闢道路,常因財務拮据而採分期付款,但頭期款付了,後面就不管,土地登記請求權時效僅十五年,這種歷史共業拖四、五十年,演變成地方政府認為已付了部分款項,土地雖未過戶名下,此外,也有載明已徵收,但找不到徵收清冊,甚至於徵收清冊明顯就是盜刻印章,難怪不敢辦理土地過戶,因此類似土地遍布全市,其中又有桃園、中壢最多,幾乎重要道路都有類似問題。

其中,春日路為台四線,原本從蘆竹區國門路橋到桃園區萬壽路三段,一九七五年為了故總統蔣介石過世移靈大溪慈湖陵寢,新闢慈文路至三民路約一.二公里路段,當時急就章,未完成法定徵收程序,在地人都叫春日路為「蔣公路」。

李家興說,政府就是因為程序有瑕疵,才無法甚至不敢辦理過戶登記,如今地主的土地已經給政府占用四、五十年,還要回頭刁難地主沒有道理,而在去年一月廿五日於議會臨時會提案並經議會通過,希望市府同意讓上述公共設施用地地主只要退回當初政府徵收款或地上物、作物拆遷補償費,讓土地退回未徵收的原點,市府同意先解決土地增值稅問題,但至今沒有結果,這一年來接獲眾多地主陳情、反應,因此,他會於議會持續提案,也希望張市府有誠意解決問題。

他也提到,原則上只要是政府拿得出民眾領款證明部分,地主只要將徵收款繳回政府,土地就回歸原始狀況成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來地主買賣就沒有土地增值稅、繼承抵稅問題,也可捐給政府進行容積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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