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進高雄! 彰化推青年有薪實習300個機會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跟進高雄!高雄市政府近年推動青年有薪實習政策獲成效,彰化縣為幫助設籍彰化縣或學籍在彰化、年滿18歲到29歲青年學子,畢業即就業,今年首度推動「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編列1000萬元經費將提供300個有薪實習的工作機會,並補助300個實習後獲得企業任用成為正式員工的薪資。
縣府今宣布政策上路,中部尚無縣市這麼做,彰化縣第1個推動,政策美意希望設籍或學籍在彰化縣高職生或大專生應屆畢業生,畢業前就能先進職場摸索,畢業後即就業,沒有待業的空窗期。
為此,政策分2個部分執行,前端補助有提供實習職缺的企業主,只要提供每個有薪實習的的機會,每人最少能做滿120小時,最多滿240小時,且薪水比照勞基法基本工資(目前時薪176元)給予實習者,縣府補助頭家每人1萬2000元到2萬4000元不等的「企業指導費」;政策後端補助勞工,每人每月2000元薪資,補助半年。
也就是說,學子畢業後因實習表現良好獲企業留任,成為公司正式員工,除了企業發給2萬8000元薪資外,縣府額外補助勞工2000元「就業獎勵金」,每月可以領到3萬元薪水,高過於目前最低月薪資2萬6400元。
青年發展處表示,目前已有97家企業響應,陸續還會增加,又以連鎖超市喜美超市最「捧場」提供75個實習職缺,其他加入企業還包含了專業及技術服務業、營建工程業、住宿及餐飲業、運輸倉儲業與旅遊休閒業等。
政策宣傳記者會今在縣府中庭登場,透過話劇表演詮釋政策動機,喜美超市負責人陳錕一說,有薪實習會更讓學生有動力前來各家公司實習,不用南漂北漂找工作,既能促進學子在地就業意願,同時解決公司人才招募的問題。
縣長王惠美說,留住人才非常重要,現在是搶人才的時代,政策希望幫助青年人可以「留鄉」、「返鄉」就業,相關訊息可上青發處官網「彰青創薪實習站」平台,平台提供實習媒合,青年可在「彰青創薪實習站」專區投遞履歷,或自行尋找職缺,只要該企業申請加入縣府這項計畫,畢業後留任原實習企業就業,亦可申請就業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