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地震受災戶 公總推罰單、規費緩繳等多項措施
照顧地震受災戶,公總推罰單、規費緩繳等多項監理照顧措施。(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9月18日台東池上發生芮氏規模6.8地震,造成花東地區嚴重損害,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為照顧災區民眾權益,特別推出地震受災民眾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交通違規罰鍰繳納等多項監理業務,均可展延至112年3月31日前申辦。
公總表示,受災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證明,辦理「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事宜,均可展延至112年3月31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
因地震致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1日止;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汽燃費,民眾可於112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請。
此外,若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親屬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者,可免繳交通違規案件免罰及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