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底渣轉製再生粒料有成 桃園、雲林、宜蘭獲特優獎
環保署表示,國內每年由24座焚化廠所產生的焚化底渣量約85萬公噸,經由各界努力,近年再利用比率達到95%,已連續兩年創新高,全年運用於公共工程比率也達到83%。(資料照)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國內每年由24座焚化廠所產生的焚化底渣量約85萬公噸,近年透過焚化底渣轉製成再生粒料,再利用比率達到95%。環保署今(14)日頒獎表揚去年執行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績優環保單位,特優獎分別由桃園市、雲林縣及宜蘭縣獲得,肯定地方政府配合推動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的成果。
環保署表示,焚化底渣過往以傳統掩埋方式處理,近年掩埋量已由107年23萬公噸下降至110年2.7萬公噸。而焚化底渣轉製成的再生粒料,可應用於公共工程,如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水泥生料原料、基地填築及路基填築,成為推動循環經濟重要一環。
此次由桃園市、雲林縣及宜蘭縣獲得特優獎。桃園市首創焚化再生粒料有價標售,彰顯再生粒料經濟價值,並參加「2021台灣永續獎」以循環經濟導入再生再利用粒料行動方案獲得銅級獎肯定;雲林縣持續推動水泥預拌廠查核評鑑、獎勵措施等制度,提升轄內工程單位使用;宜蘭縣則於110年自辦倉儲式資源再生廠,透過控管焚化再生粒料品質,推動水泥廠使用焚化再生粒料作為水泥生料。
環保署提及,近年已補助或輔導地方政府自設六座底渣篩分處理再利用廠,提升地方政府自主處理及品質控管,而國內首座由公部門興建的台南市底渣再利用水洗廠也可望於112年運轉,成為國內第一座公辦的底渣水洗廠,可大幅提高焚化再生粒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