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注意了! 雲林第2處科技執法在這段路口7/15執法
雲林縣警察局在縣道158線虎尾文科路與廉使路口建置全縣第二處科技執法設備。(圖由雲林縣警察局提供)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為確保交通安全、防制交通事故發生,雲林縣警察局繼在斗六大學路、中山路路口建置全縣第一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在縣道158線虎尾文科路、廉使路路口建置第二處科技執法區段,預計在7月15日開始執法。
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指出,虎尾文科路、廉使路路口是去年縣內10大易肇事路段,科技執法將透過超速感應器、闖紅燈感應器、AI車牌辨識系統、攝影機等,來執行取締路口「超速、闖紅燈、未禮讓行人」等3項交通違規行為。
交通隊長曾智揚表示,虎尾文科路速限為60公里,除超速10公里內不舉發外,超過設定速度則該設備即會自動拍照取締,未禮讓行人的認定方面,行經行人穿越道與行人行進方向距離在3公尺內(約一個車道寬),就會算是未禮讓行人,該設備即會自動偵測錄影取締。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
曾智揚提醒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保護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也避免違規被告發傷荷包。
未禮讓行人也是科技執法重點項目,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說明取締範例。(圖由雲林縣警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