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防疫捐款成北市府人員防疫補償金 議員批:慷他人之慨
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右)質疑,北市將過去線上捐款專戶之防疫捐款用於公務員因公染疫的補償金。(圖擷自北市議會直播)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國內疫情持續,台北市確診人數不斷上升,許多市府人員也確診,台北市政府規劃針對因公染疫受傷員工提供補償金。但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發現,金額來源使用到北市去年推出的線上捐款專戶之防疫捐款。游質疑,當時用途註明實際防疫、照顧弱勢、購買快篩劑等,不該慷他人之慨,拿民間捐款發給公務員。台北市社會局表示,捐款用途範圍本來就包括完善第一線防疫人員獎勵金,且有經過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審查通過。
台北市政府人事處針對北市府因公染疫的員工提出補償,受傷者每人可獲得10萬元至15萬元。但游淑慧發現,公務員染疫補償金有用到過去推出的民間線上捐款專戶防疫捐款,她質疑,市府募款時沒有說要用在公務員身上,捐款時市府說經費用在實際防疫、第一線防疫、醫護人員補助、購買快篩劑、照顧弱勢市民、長照機構,「照顧市府同仁是市府的責任,你憑什麼慷他人之慨,拿民間捐款發給公務員?」
游淑慧認為,市府員工補償金要拿公務預算、第二預備金、災害準備金、甚至是市長特別費使用都可以,但不該用民間捐款。游也說,疫情下很多獨居長者、隔代家庭成員已經發燒卻沒有快篩劑,這才是負責募款的社會局該做的事情,而非拿人民捐款發給公務員當獎金或補償金。
人事處解釋,公務員染疫也是第一線同仁;社會局也說,捐款用途範圍本來就包括完善第一線防疫人員、醫事機構相關設施設備及獎勵金,各局處可依防治措施向社會局提報需求計畫書申請,但應以無法適用災害準備金相關制定為原則,經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就可以支應。
社會局長周榆修表示,程序有經防疫會議通過,並經委員會審查,委員會內有府、內外委員,用錢都有經申請,結案後還要報告,並有規定人員要「因公染疫」才能補償,並非只要染疫就可獲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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