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批社區未通知即退法院信遭惡整 管理員道歉坦承疏失
台南市東區一處知名的集合住宅大樓社區有住戶投訴指遭到管理公司人員惡整延誤司法信件的接收。(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住在台南市東區1處知名集合住宅大樓社區的陳姓男子,投訴指2021年端午節與國慶日連假之前,社區管理人員未先通知他,就把法院寄給他的時效司法信件退回給郵務士,影響其訴訟權益,詢問管理公司主管曾承諾說會處分失職人員,但一直毫無作為,顯然遭到惡整陷害。
陳男控訴,該大樓保全管理人員於去年6月端午節連休假前未通知他本人,就把法院時效信件一再退給郵務士,致管區警員到社區張貼告示要他到派出所領取,徒增染疫風險及耽誤訴訟準備,他有向管委會反映、卻未獲得回覆。
此外,去年10月8日國慶連休假之前同樣事件又再發生,陳男表示,他要求管理公司主管提供的事發監視錄影中,看到當班櫃台林姓秘書與李姓組長未聯繫他本人,即將法院時效通知信件退回給郵務士,還讓郵務士蓋前1天的收件章、混淆卸責,損害當事人權益,林秘書還辯稱郵務士告知說會自己聯絡陳,明顯說謊。管理公司關副理曾承諾會將失職人員記大過並最遲在12月初調離該社區,但管理公司之後卻一直毫無作為。
陳男痛批,社區住戶每月繳交大額管理費給保全管理公司,得到的服務卻是被管理員惡整陷害,公司主管承諾會處分失職員工、卻毫無作為,違反企業誠信,希望輿論發聲公評無良管理公司與管委會,維護住戶權益。
該社區管理公司人員說明,會發生此案是因為陳男原先在回執信上只簽寫1個陳字,郵局方面說法院規定要收件人簽寫全名、不能只簽寫姓,當時有打電話要跟陳男聯絡,但沒有聯絡上,信件才讓郵務士先拿回去,隔天郵務士再拿過來社區。記得郵務士先前兩次也沒有聯絡上陳男,但到第3次郵務士有聯絡上陳男,並約陳男某日中午到大樓社區1樓親簽名收件,不致耽誤開庭時間才對。
至於收件章會蓋成前1天的日期,管理人員坦承的確是管理員一時疏失,當天當班時沒有把收件章日期調改到當班的正確日,是疏失,不是故意惡整住戶,也表達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