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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人行道綠地停滿車 警:設告示牌後立即開罰

六市公園路人行道旁綠地,長期被停車站用,警方在禁止停車告示牌設立後將開罰。(民眾提供)

六市公園路人行道旁綠地,長期被停車站用,警方在禁止停車告示牌設立後將開罰。(民眾提供)

2022/03/17 12:48

〔記者鄭旭凱/雲林報導〕雲林斗六市公園路人行道綠地在7年前重整之後,近幾年長期被停車占用,由於進入綠地必須先把車輛開上人行道,出現人車爭道情形,斗六警分局表示,即日起只要把車輛開上人行道將立即開罰,但停在綠地上的車輛依規定仍無法開罰。

斗六市公園路人行道在2017年進行整建,人行道旁的綠地卻遭到停車占用,遭到民眾檢舉,斗六警分局表示,斗六市公園路消防局至監理站路段停車,即日起只要發現車輛開上人行道,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5條第1項規定「駕車行駛人行道」告發,處以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罰,而且近期將加強該路段取締。

警方表示,由於綠地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目前仍停在人行道旁綠地上的車輛依規定仍無法開罰,就算知道要停到綠地勢必要先開上人行道,但日前已會同雲林縣政府工務處、斗六市公所、雲林監理站等相關單位前往會勘,將由斗六市公所在人行道旁綠地設置禁止停車告示牌。

警方表示,在告示牌設立之後再開罰,若還有車輛停放該處綠地,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規定,如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有特別規定時,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款,警方也將據此開出罰單,請目前仍把車輛停放在該處綠地的民眾趕快把車輛開走,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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